2020年4月,一段6分钟的短片被媒体曝光,一名女孩自述“被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四年”的事件随之成为舆论中心。2020年4月13日,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,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,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,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,2020年4月22日,又有媒体曝出,江苏省苏州市的一名13岁女孩遭受亲生父亲多次强奸,经过一年多的司法程序,其父亲也于近期被判处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。
法律探讨
一、对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决定,《刑事诉讼法》赋予了被害人一方怎样的救济手段?
2020年4月9日烟台公安局芝罘分局曾发布公告,指出在2019年4月8日,一女子到该局报案称,其三年多来被“养父”鲍某某多次性侵,该局于次日立案,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。经侦查,综合各种证据,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,遂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撤销此案,并通知了当事人。